一:市場比較法、收益法估值中對土地增值稅的因素
用市場比較法,收益法估值的價值評估對象并不預示著未來土地增值稅納稅義務一定發生,應結合價值評估對象和評估目的來判斷未來土地增值稅納稅義務是否發生,以考慮土地增值稅對價值評估結果的納稅影響。
二:假設開發法估值中對土地增值稅的因素
假設開發法適用于具有開發或再開發潛力房地產,該方法是模擬房地產項目開發銷售過程,來測算資產價值。該模擬過程涉及到土地增值稅納稅義務的模擬發生,所以運用假設開發法估值時,應該考慮土地增值稅的納稅影響。
三:成本法估值中對土地增值稅的因素
成本法一般適用于成交實例很少,又無法取得價值評估對象收益或類似收益情況的估價。我國土地增值稅的目的主要是控制房地產市場,調節房地產增值收益的分配。結合成本法適合的價值評估對象與土地增值稅的納稅對象進行考慮,成本法價值評估中一般不會出現需要扣除土地增值稅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