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予發明專利權的實質性條件,是指相對于授予發明專利權的形式條件或程序條件而言,發明獲得專利權必須具備的實質性條件,即發明本身應當具備的條件。
發明創造后,即使在客體、主體和實質條件上符合要求,為了獲得專利保護,也必須在形式和程序上符合條件。 咨詢電話13361056621
一、發明專利的實質條件是什么
1。發明專利是對產品制備方法和產品結構的保護,即方法和結構是發明專利保護的對象;本實用新型保護的對象只是產品的結構。
2。發明和實用新型必須具備專利的三個特征:創造性、新穎性和實用性。
3。授予發明或者實用新型,關系到專利技術的先進性。如果有很強的進步性,你可以申請發明專利。如果只是一些小的變化,專利的創造性不明顯,建議不要申請發明專利,可以考慮申請實用新型。
。授予發明專利的實質性條件
1。新穎性,是指申請專利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不屬于現有技術,申請專利的外觀設計與現有外觀設計不同或者相似。
2。創造性,是指申請專利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與現有同類技術相比具有進步性和先進性。
3。實用性,是指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必須適用于實際目的,產生積極效果。
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獲得專利權的基本條件是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專利權,簡稱專利權,是發明人或其權利受讓人在一定期限內享有的實施特定發明創造的專有權。這是一種知識產權。
授予發明專利權的實質性條件,是指相對于授予發明專利權的形式條件或程序條件而言,發明獲得專利權必須具備的實質性條件,即發明本身應當具備的條件。
現代國家的專利法都承認,發明只有具備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三個實質性條件,才能獲得專利權。中國專利法還明確規定,申請專利的發明必須具備三個屬性,才能授予專利。
三個屬性條件通常稱為可專利性條件或可專利性條件。然而,也有人將申請專利的發明是否屬于保護對象稱為可專利性條件。